案情 小徽在一家公司做公司总经理秘书,负责沟通经理与车间之间的工作。公司的规章中规定,公司每天上午的10点和下午的3点,休息半个小时,员工们可以做一些健身操或者其他的活动。每天的休息时间,小徽都会去公司的茶水间帮同事们沏茶水。今天小徽像往常一样来到公司的茶水间帮同事们沏茶水,热水沸腾之后喷了出来,将小徽的胳膊烫伤,小徽被同事送往医院。小徽想申请工伤认定,可是不知道自己在公司上班期间的休息时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。解析
案情
小徽在一家公司做公司总经理秘书,负责沟通经理与车间之间的工作。公司的规章中规定,公司每天上午的10点和下午的3点,休息半个小时,员工们可以做一些健身操或者其他的活动。每天的休息时间,小徽都会去公司的茶水间帮同事们沏茶水。今天小徽像往常一样来到公司的茶水间帮同事们沏茶水,热水沸腾之后喷了出来,将小徽的胳膊烫伤,小徽被同事送往医院。小徽想申请工伤认定,可是不知道自己在公司上班期间的休息时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。
解析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在工作时间和工作
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工作期间的休息时间应该被视为工作时间的一部分,此期间受伤的,应该认定为工伤,可以享受工伤待遇。此条法律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使其更合理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。因此,小徽在公司的休息时间受伤,属于工伤,其可以依照相关法律的程序,申请工伤认定,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